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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电采暖哪家好了解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》,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。按照这一试点方案,以用电量最多的第一阶梯为例,在高峰用电时段每度电比原来贵3分,用电低谷时段每度电比原来便宜0.17元。试点从今天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。
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201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,按年度执行,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.5469元;2520-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,每度加价0.05元,为每度0.5969元;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,每度加价0.30元,为每度0.8469元。
阶梯电价方案提出,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、已采用电锅炉、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,当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,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。但是否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由供热部门认定。